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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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教学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5 12:55:10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已近尾声,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本学期所有教学活动安排至2018年6月24日(第16周)结束。
    2018年6月25日(第17周)至2018年7月6日(第18周)为本学期独立实践周,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计划实施实践教学安排。若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已经提前完成,本时间内继续依据课表课程上课。若实践教学计划为1周的,则17-18周内按照计划开展,1周停课实践,1周正常上课。
    经校研究通过会计系和金融系部分班级试行考试周与实践周対调,即6月25日-6月29日(17周)进行相关课程考试,由会计系和金融系自行进行考试时间场次安排。7月2日起会计系和金融系该部分班级进入本学期实践周教学环节。(具体涉及班级见附件1)
    二、期末考试
    1、考试安排
     本学期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第19周)为期5天,除上述附件1中涉及班级外。
    其中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排考,其余专业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进行二级排考。具体教务处统一排考公共课程科目依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文件为准。
    2、成绩录入与公布
    停课考试周之前一周到停课考试周之后四天(7月2日至7月17日)为学生成绩录入时间。任课教师必须在该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之全过程,录入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以确保准确性。
    各院系应及时检查成绩登录情况,并督促教师完成此项工作,所有考试结束后的第四天,教务处将关闭系统,进行学籍处理,各教学单位可开始进行补考工作安排。
    三、毕业生工作
    1、毕业生成绩
    毕业生本学期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成绩需于2018年6月11日前评定完成。各教学单位可自行拟定时间安排于2018年6月1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生所有相关成绩必须于2018年6月13日前完成毕业生实践平台和教务管理系统的录入(成绩为五等制录入)。
    2、毕业生审核
    毕业生毕业条件审核初审工作于2018年6月13日前完成。毕业证书于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6日之间发放至各院系。
    3、毕业生返校
    毕业生返校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安排毕业生实习交流等工作,具体待学院正式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提前期末考试班级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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